接受在押嫌疑犯、被告人家属为其送物,家属可以直接到安阳市看守所接待服务大厅现场办理送物业务,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办理相关业务。
衣物三个月送一次,只能送内衣(冬天送保暖内衣),外套不需要。要求所送衣物不带拉链、不带金属、不带装饰。不接收洗漱用品。所送鞋类不能有鞋绳、鞋带。
▼但是,家属在送物时务必要提前将所送衣物的商标、金属物、绳子等违禁品拆掉,避免无法接收。
三、家属可以为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的嫌疑犯、被告人缴纳日常生活费用吗?相关的规定和流程有哪些?
四、嫌疑犯、被告人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,家属能委托律师过去会见吗?接受委托的辩护律师能否为其申请取保候审?申请取保候审以后多久会有结果?具体的规定有哪些?
▼羁押在安阳市看守所的嫌疑犯、被告人或者其监护人、近亲属都能委托律师担任其辩护人。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以后,可以到看守所与嫌疑犯、被告人会见。辩护律师接受家属代为委托的,可以先与嫌疑犯、被告人会见,告知委托事宜,明确委托关系。辩护律师在第一次会见嫌疑犯、被告人时,应当征求嫌疑犯、被告人的委托同意,并在会见笔录里注明。
▼接受委托的辩护律师在会见以后,能够准确的通过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。辩护律师向办案机关书面申请变更、解除强制措施或者释放嫌疑犯、被告人的,应当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、律师姓名、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、嫌疑犯、被告人姓名和所涉嫌或指控的罪名、申请事实及理由、保证方式等。辩护律师不宜为嫌疑犯、被告人担任保证人。
▼接受委托的辩护律师申请变更、解除强制措施或释放嫌疑犯、被告人的,能要求办案机关在三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。对于不同意的,辩护律师能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。
▼接受委托的辩护律师如果认为嫌疑犯、被告人罪行较轻且认罪认罚,采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发生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社会危险性的嫌疑犯、被告人,也可以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可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申请。
▼另外,如果嫌疑犯被逮捕了,接受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见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,检察机关为侦查机关,辩护律师在侦查、审核检查起诉期间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,均应向检察机关提出。